洗錢與詐欺的關聯
在一次執法機關簡報會後的隨意交談中,某地方警察局緝毒部門的一名主管抱怨稱,他在嘗試使用一款熱門點對點資金轉帳應用程式建立臥底帳戶時遇到了很多難題。可惜的是,他和其他許多同僚一樣,對防制洗錢 / 銀行保密法的法規遵循工作的現狀及其可能提供的幫助瞭解甚少,但這恰好說明法規遵循工作已經取得顯著成效。如果我們靜下心來思考,就會發現臥底行動本質上是一種詐欺行為,洗錢亦是如此。在臥底行動中,執法機關盡可能將虛假或欺騙的人物或實體塑造成看似真實存在的人物或實體;而洗錢的核心要點和目標則是將非法所得偽裝成合法收入。這兩種情況都非常接近或等同於詐欺的定義。 如果詢問全國各地甚或多家海外同行的任何可疑活動報告審核團隊成員,就會發現,詐欺嫌疑已成為許多報告的核心內容。對此,大多數人都歸咎於新冠疫情應對措施,並不關注其為觸發因素還是純粹巧合。不可否認,疫情期間金融交易技術發展迅猛。似乎一夜之間,技術進步就將遠端銀行業務變為了新常態。這些技術進步還讓防制洗錢 / 銀行保密法的法規遵循領域與時俱進。該緝毒部門主管發現,受惠於金融科技、人工智慧和開源情報等技術的進步,了解您的客戶盡職調查已經實現大幅改進。網路時代,任何試圖插入難以輕鬆驗證或其他協作驗證的身分識別資訊,都會立即觸發警報、生成紅旗警訊並對申請予以拒絕。 區分洗錢與詐欺 長期以來,大量防制洗錢 / 銀行保密法法規遵循專業人士默默地——有時甚至公開地——嘗試區分洗錢與詐欺。金融機構有責任儘量避免與洗錢犯罪分子交易,而且他們也不希望與詐騙分子有業務往來,或令自身合法客戶遭受詐欺。隨著防制洗錢 / 銀行保密法的偵測和法規遵循工作不斷進步,多次反覆證明活動存在洗錢或詐欺情況的指標非常相似。 我們可以預見,新冠疫情期間,加快提供金融援助可能引發詐欺風險,而隨著監控和報告技術的進步,偵測和消除這些詐欺行為的能力也將有所提升。如果上網查閱任何可疑活動報告審核團隊所在區域的新聞稿,就會發現,涉及新冠疫情援助的詐欺案件中有許多成功的起訴案例。儘管資金可能已經流出,但仍有途徑將其追回。 在洗錢被列入金融犯罪前,詐欺早已成為一種公認的金融犯罪。偽造支票、故意透支帳戶、挪用公款、詐騙錢財以及其他狡猾騙局都視為白領犯罪。對此,執法機關設有完善的常規調查方法。這些詐欺行為本身具有明確的受害者 / 嫌疑人要素或關係,而許多洗錢機制往往缺失這種明確的受害者 / 嫌疑人要素。在常見的詐欺計劃中,受害者的錢財或其他貴重物品會被竊取。這些「白領」受害者往往包括金融機構本身或其重要客戶,他們有著強烈的動機和意願,希望盡力找到犯罪分子並追回損失。在這些案件中,執法機關與私營金融機構之間存在展開合作的要素。雙方都會努力逮捕或阻止犯罪分子,並有可能追回被詐欺盜取的資產。如果任何一方拒絕配合調查,案件就有可能受阻、暫停或結束。 防制洗錢監控工作 過去,洗錢活動受害者 / 嫌疑人關係要模糊得多。表面上看,洗錢犯罪分子並未造成任何損失,甚至可能視為帶來盈利的客戶。隨著防制洗錢監控工作的不斷進步,我們發現,我們不能且不應該將洗錢犯罪分子與詐騙分子或其他金融犯罪分子區分開來。導致提交可疑活動報告的初始「可疑活動」原以現金為中心。無法解釋的高額現金仍然且應當是防制洗錢工作中的可疑活動報告重點之一。幸而,隨著遠端交易系統和應用程式日益成為主流,防制洗錢 / 銀行保密法的法規遵循工作得以不斷進步。防制洗錢 / 銀行保密法的監控和偵測工作不斷改進,緊跟技術進步節奏,往往能反映出區分洗錢犯罪分子和詐騙分子的嘗試並無多大意義。洗錢犯罪分子常會從事詐欺活動,而詐騙分子也常從事洗錢活動,這類現象不足為奇。有意從事犯罪活動的人很少會專注於單一犯罪手段。如果深入分析交易資料,就會發現,依賴非法所得的任何生活方式在所有層面上都會顯露可識別的異常現象。大多數情況下,只要任何層面存在欺騙系統的意願,就表示所有層面都存在此類欺騙行為。 毒販經常參與以物易物和交易抵換。也常接受以贓物(可能包括槍枝)作為違禁品付款。在詐欺領域,偽造或篡改支票的流通常是地方警察的關注要點,直到人們發現涉案者屬於大型有組織團體。商店行竊也是地方警察常關注的要點,直到近期人們發現其屬於複雜的有組織零售竊盜集團。試圖銷售毒品、竊盜贓物或使用詐欺得來的資金,都會留下一系列相似的線索。提醒執法機關注意這些線索,一直是《銀行保密法》的宗旨。在防制洗錢 / 銀行保密法工作中,有個問題日益突出——執法機關的培訓和經驗是否同樣與時俱進。 在「街頭」層面,毒販也曾視為地方緝毒警察的關注對象。防制洗錢 / 銀行保密法法規遵循工作旨在應對吩坦尼過量使用危機,許多點對點支付應用程式現在能夠識別銷售致命劑量毒品的人,這一過程可能挽救無數生命。支付方式常附加的簡訊和表情符號甚至可以明確揭示活動實質。如果緝毒主管不太瞭解防制洗錢 / 銀行保密法法規遵循進展對臥底行動的影響,人們就會擔心他是否同樣不太瞭解其可用於調查其他方面的資訊和情報。 或許在初始構想中,人們認為防制洗錢工作只針對涉及金額高達數百萬美元的有組織犯罪集團。但從技術進步和經驗中可以明顯看出,犯罪分子和其他歹徒參與的任何金融交易活動,無論交易規模大小,都可以被識別出來。人們常常忽略,即使是參與最高層級犯罪活動的人,也會在日常和例行交易活動中留下可識別的蛛絲馬跡。 例如,殺豬盤老年受害者,嘗試在加油站自動櫃員機購買加密貨幣的不知情錢騾,點對點支付中附加暗示毒品交易的表情符號,使用經常性結構鬆散的現金存款支付定期帳單,或者向已知協助掩蓋潛在犯罪活動(包括兒童性虐待內容販賣)的網站或應用程式支付的款項。無論有意還是無意,防制洗錢 / 銀行保密法監控工作都已有長足進展。這一切進一步證實,「以資金為線索」的傳統調查策略至今依然行之有效。 Steve Gurdak,CAMS,華盛頓巴爾的摩毒品販運高密度區 (HIDTA) 專案北維吉尼亞州金融行動經理,美國維吉尼亞州, sgurdak@wb.hidta.org 免責聲明:本文觀點僅為作者的個人觀點,不代表華盛頓特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