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gh-risk Products and Frontier Markets: What Are the Risks?

根據麥肯錫 2018 年的一份報告,2003 年至 2018 年期間,新興經濟體占世界國內生產總值 (GDP) 增長的近三分之二,占新增消費的半數以上。1 中國的支付寶等公司以及新加坡的「超級應用程式」Grab 大獲成功,展現了新興市場的持續發展動力。前者在全球擁有 13 億用戶,且在疫情期間提供了一系列創新服務2 ,後者則以 396 億美元價格被 Altimeter Growth Corp. 併購3。 這些市場蘊藏良機,當中涵蓋了全球 85% 的人口和近 90% 的 30 歲以下人口,這也是金融服務行業在這段期間能在全球新興市場大有斬獲的決定性特徵之一。4 被稱為「邊緣市場」的地區常常有大量銀行服務覆蓋不足或無銀行帳戶的人口,監督條件也不夠完善。進入此類市場後,銀行和支付服務供應商 (PSP) 將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至關重要的是,邊緣市場的金融服務和監管專業知識積累成熟度往往落後於外來投資的速度。 邊緣市場如何取得成功?培養當地金融服務專家,投資教育課程,培育人才,與監管機構和當地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合作,制定適當控制措施。這些都是有效的初步措施,且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果。邊緣市場面臨的金融安全威脅通常來自金融犯罪分子,並波及到非本地的金融機構和支付服務供應商。 在邊緣市場引入高風險產品時,金融服務供應商應考慮以下五個風險領域: 包容被金融系統排除在外的人群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ATF) 等機構已展開大量工作,針對無銀行帳戶人口比例明顯高於成熟市場的市場,提供相關支援。例如,在中東和非洲,50% 的人口「被金融系統排除在外」5 ,哈瓦拉等非正式系統(即「無需移動貨幣即可轉移資金」的系統)更為普遍。在其中一些地區,銀行和支付服務供應商在消除障礙和解除對金融服務供應商不信任的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同時也鞏固了替代系統,防止其被用於不當目的。6 然而,缺乏標準化和監管意味著支付流通更容易,而且跨境交易也會帶來特定挑戰。在鼓勵使用金融服務供應商的同時,實施有效的金融犯罪控制措施至關重要。部署尖端機器學習並外加精心制定的規則,有助用戶即時發現活動模式,並檢測合法客戶行為的異常情況。以此區分無銀行帳戶的真實客戶與犯罪分子,可以避免不必要地阻擋無辜合法活動或妨礙市場蓬勃發展。 盲目傳輸資料的風險 缺乏準確的資料是支援邊緣市場經常碰到的挑戰。與金融機構潛在客戶交談時,需要瞭解他們是誰、經營者是誰、機構所有人是誰以及機構總部設在哪裡等等,這些資訊在成熟市場中很容易全面取得。根據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的倡議結果,邊緣市場現在也需要提供其司法管轄區內實體所有權的公開資料。但實際上,目前邊緣市場仍無法按照成熟市場相同的規格收集和提供資料。 缺乏可靠資料可能會讓防範金融犯罪團隊無所適從,無法判斷客戶是誰或者他們的資金來自哪裡、去向何方,最終無法確定活動是否合法或者存在犯罪風險。 最有效的解決方案是改善資料來源和提高資料品質。在大部分人口無銀行帳戶或使用非正規轉帳系統的地區,這個解決方案可能難以推行。對於此類情況,當局應鼓勵廣泛採用以資料為中心的流程,處罰未能收集充分優質資料的金融機構,並在機構內部安排專人負責資料工作。 安全系統中的薄弱環節 俗話說,一個人力量強弱取決於其最薄弱的環節。這句話同樣適用於金融服務領域,從業人員應當預見邊緣市場將會出現更多薄弱環節。2016 年,駭客之所以能從孟加拉國中央銀行竊取...

近年來,防制洗錢/ 打擊資助恐怖活動(AML/CTF) 成為國際要求,其標準、範圍和監管架構日趨嚴格。國際防制洗錢機構以及各國家或地區紛紛發布或修訂相關指導文件和法律法規,鼓勵公私合作,共同打擊金融犯罪,探索更高效有力的機制。在此背景下,中國改變態度,認為打擊金融犯罪是政府的職責所在。本文將介紹2022 年中國在打擊洗錢和資助恐怖活動方面採取的舉措。 政府強調防制洗錢/ 打擊資助恐怖活動為國家戰略 2017 年4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四次會議經過審議後,將「完善防制洗錢/ 打擊資助恐怖活動、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列為深化改革的重點任務。12017 年8 月,為推動落實上述任務,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防制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2明確指出,防制洗錢、反資助恐怖活動、反逃稅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維護經濟社會安全穩定的重要保障。2022 年1 月,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等11 個部門聯合印發三年行動計劃。3 本次聯合行動的核心任務旨在對於《刑法》第191 條規定的洗錢行為,加強懲戒力度,解決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 在2007 年對中國進行的第三輪評估中發現的問題。該輪評估認為,中國對於自己洗錢行為4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做法削弱了防制洗錢/ 打擊資助恐怖活動工作的成效。 第二輪加強追蹤報告與技術法規遵循評等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指出,「自2019 年對中國防制洗錢和反資助恐怖活動評估報告發布以來,中國已採取多項措施,增強其法律框架。2019 年接受相互評鑑後,中國已經在加強追蹤等級。」5 正如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所述,第二輪加強追蹤報告(FUR) 的分析6反映了「中國對於解決相互評鑑報告(MER) 中指出涉及建議3、8、16、18、29、35 和38 的技術 法規遵循缺陷方面,已取得的進展。」7在取得足夠進展後,會考慮進行重新評鑑。預計在第三年底其接受相互評鑑報告後,中國將能妥善解決大部分技術法規遵循缺陷。 重新定義洗錢,修訂防制洗錢法 為了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彌補現有法律的不足,中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該修正案於2021 年1 月3 日起生效。具體而言,其中明確定義了「自洗錢」罪,並將其歸入洗錢罪。這次修訂後,《刑法》第191 條和第312 條規定了洗錢前置犯罪的各種形式,自洗錢有可能獨立成罪。在實際執法機關中,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明確要求,加大懲治洗錢犯罪的力度,切實轉變過去「重上游犯罪,輕洗錢犯罪」的做法9;處理上游犯罪時同時審查是否涉及金融犯罪。 在預防洗錢方面,中國正在修訂《防制洗錢法》。修訂後的《防制洗錢法》擴大了對「防制洗錢」的定義範圍。原《防制洗錢法》主要針對七類前置犯罪(毒品犯罪、有組織犯罪、恐怖主義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妨害財務管理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新修正案將洗錢的定義擴展到這七種犯罪活動之外。此次修訂還增加了與特定非金融行業相關的條款,作為對第四輪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相互評鑑報告的回應。 加強對金融犯罪的執法力度 在過去五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向偵查監管機構移送電信詐騙、網路賭博、非法集資、地下錢莊、貪污、毒品、黑幫等犯罪活動線索2.4 萬條,協助破獲涉嫌洗錢和相關犯罪的案件3,000 餘起。10 2021 年,中國起訴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3 萬人,同比上升3.3%;起訴洗錢罪1,262...

商業活動的快速發展——例如買賣原物料、製造商品、貿易——以及不斷增長的商品需求,徹底改變了這些商品的跨境製造和銷售方式。因此,具有全球性質、高利潤規模、被偵查機率低的商業活動,為犯罪團體帶來非法交易商品的新機會,使消費者面臨高風險。. 非法貨物貿易 全球化、人口增長、社會經濟彼此之間的相互關聯性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但不幸的是,有組織犯罪網路也因此有機會透過購買偽造、過期原料或不合法的製造流程,進入合法商品領域(如服裝、皮包、藥品、汽車零件等),並將成品引入合法市場和商場,讓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 犯罪集團製造和銷售各種非法商品,包括消費電子產品、食品、飲料、農產品、化學品和殺蟲劑、汽車用品、藥品、菸草、家居用品等。這些非法生產商和不合格製造商會對合法企業和政府收入產生負面影響。 構成非法貨物貿易的情況舉例如下: 抄襲品牌商品:看起來像真品的假貨 購買仿冒原料:使用最接近真品原料的仿製材料掩飾非法商品來源 非法製造和物流:改造假貨,將其從原材料階段轉入目標市場 將非法商品銷售到目標市場:採用行銷和銷售策略,如產品促銷、向目標客戶提供折扣 與其他犯罪的聯繫 假貨貿易涉及各種各樣的產品。因此,犯罪網路利用已建立的路線走私毒品、販賣人口以及實施其他犯罪。此外,其他的犯罪所得也會進入非法商品的製造和分銷環節。例如,販毒所得可能用於製造仿冒商品,銷售非法商品的利潤可能用於實施其他非法活動。有組織犯罪分子還經常互換商品(例如,用毒品換盜版或劣質商品,反之亦然),以折抵全部或部分貨款,結果導致跨境資本流動減少,非法商品貿易相關風險降低。 非法貿易因素 非法貿易的罪魁禍首是經營合法註冊公司的商人,這些公司藉由包含未申報商品、虛假申報商品的貨運,或通過跨境走私轉移非法物品。官員腐敗、邊境千瘡百孔,都是促成非法貿易流動的關鍵因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打擊非法貿易工作組織的成員Karl Lallerstedt在《非法資金流動:加納的仿冒、盜版和劣質商品非法貿易》一文中指出,促成非法貿易的因素包括:1 貪腐網絡: 貿易部門容易孳生貪腐,通常從貿易部門取得的仿冒商品資料都是不準確、不可靠的。 執法不力:執法立法缺失,難以偵查和在法庭上辯駁非法貿易行為。抽查和零售控制措施大部分都缺乏效力。 邊境管控薄弱:邊境千瘡百孔,邊境貿易發達,海關內部貪腐盛行,加上邊境管控薄弱,這些所有因素都為非法貿易提供了便利。 本地和國際層面的非法貿易:銀行和金融機構為世界各地的非法貿易活動提供金融服務。 販賣非法商品比其他非法活動(如販賣毒品、武器等)更賺錢,因為此類活動很難被發現,不法分子將其列為低風險。仿冒商品和盜版商品貿易由廣泛而複雜的犯罪企業和網路運作, 由於此類犯罪的罪刑不重,也被認為是一種較輕的犯罪。據《非法資金流動:加納的仿冒、盜版和劣質商品非法貿易》一文,開發中國家或地區一般存在資源嚴重短缺、能力不足的問題,無法有效處理非法商品貿易及其資金流動。2非法商品貿易背後的主要推動因素有二:一是商業投資組合風險低,這進而降低了被察覺的可能性;二是某些商品的高需求會帶來巨額利潤。 非法行動 非法商品販子會採取各種行動,包括: 仿冒:指未經商標所有者同意,在仿冒商品上使用商標。 盜版:指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複製電影、書籍或其他有著作權作品的行為。 偽造指推翻見解或理論,或主張資訊錯誤的行為。 產品摻假:指添加不當物質製造劣質產品的過程。 逃稅:指故意逃避納稅義務或利用自由貿易區(FTZ) 進行非法商品貿易的行為。 走私:指真品的非法轉移。 交易非法商品的後果 幾乎在所有社會中,販運非法商品都是一種犯罪行為,可能造成嚴重不良的社會、道德和健康後果。以下是交易非法商品的後果: 威脅公共健康和安全:採用盜版或劣質原料和化學品來仿冒偽劣藥品,對公共健康和安全構成嚴重風險。如果沒有監管,消費者的生命就會受到威脅,甚至可能受傷或死亡。 對經濟的負面影響:非法商品貿易會破壞經濟的發展,走私、虛報進口稅和消費稅、詐欺海關等行為則會減少政府的收入。這些行為也會對合法公司形成不公平競爭,因為市場上湧現的大量低成本盜版、仿冒和劣質產品會對就業和投資造成負面影響。 勞工剝削:非法商品貿易影響就業權、正當薪資和工作條件,因而產生剝削勞動力的問題。仿冒商品和盜版商品的生產工作可能不受監管,工資低,無福利,形成了不安全的勞動環境。包括兒童在內的偷渡移民,受脅迫從事非法商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成為勞力販賣的受害者。 對環境的影響:人們往往低估了仿冒偽劣商品的環境成本。仿冒商品的生產缺乏監管,可能對環境造成危害。使用化學品和有毒染料、非法處置廢舊製成品以及不管控空氣污染,這些問題都會危害環境。 打擊非法商品貿易在執法上的挑戰 非法貿易會破壞權利人的合法競爭優勢,不利於創新、就業和長期經濟成長,同時還會削弱法治,降低民眾對政府的信任。 政府對非法貿易風險和執法漏洞的反應不一,容易被有組織的犯罪網利用。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應當立即行動起來,採取以下方式應對這些挑戰: 提高處罰和制裁力度,增進打擊非法貿易工作的成效:無論在國內或國際層面,實施有關法律框架,打擊非法貿易,都是至關重要的。支配著全球各地有關工作的是國際公約、法律和協議(例如,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議》)。國家法律框架包括主要法規和輔助法規。必須強化並落實國家政策和制度,加大對不法分子的處罰和制裁力度,懲戒和遏制犯罪。 完善篩查機制,查緝逐漸增加的小量非法產品:政府必須評估資訊的準確性,例如到貨產品的預先申報商業資訊,以及可能缺少細節的申報資訊和描述等。中間商和供應商(如郵政人員和快遞員)往往是小批量非法貨物的來源,必須由主管機構進行篩查。 取締自由貿易區內非法貿易相關犯罪活動:要控制好經由自由貿易區實施的非法貿易活動,政府必須在企業登記工作中嚴格實施標準。各經濟體相互協調,統一實施相關政策,可有效打擊自由貿易區內的非法貿易活動。 貿易洗錢的作用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 稱,貿易洗錢(TBML)...

隨著人們開始正視人類活動對地球造成的影響,永續發展問題儼然已經成為全球的核心議程,其重要性在許多情況下甚至超越了盈利議題。公私部門已開始瞭解與環境犯罪相關的資金流動情況,並取得了一些成就,洗錢等金融犯罪以及實際環境犯罪的判刑時有所聞。 目前備受關注的是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 (IWT),據估計年交易額高達 70 億至 230 億美元。1 2021 年 12 月,僅兩週南非就發現了 24 具犀牛屍體2 ,令人震驚。這殘酷地提醒我們,打擊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依然任重道遠。針對這一悲劇,私營機構、非政府組織 (NGO)、執法機關 (LE) 和主管機關紛紛採取措施,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裡逮捕 12 人、查獲 78 只犀牛角,以實際行動顯示打擊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的決心。 然而,有關機構如何才能建立相關制度,有效打擊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呢?以下將介紹一個簡單的五步驟模型,幫助組織機構邁出起跑線展開行動。 開始探討 2020 年 1 月,Investec 為皇家基金會舉辦了野生動物保護聯盟的非洲南部分會成立活動。與會者包括來自其他金融機構的利益相關者、執法機關、參與動植物保護的其他機構以及整個非洲南部非政府組織的動植物保護者。會場中群情激昂,分會成立引發了熱烈回響。 同時,Investec 還針對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問題,安排內部人員與專家進行討論,起初還擔心會議室能不能坐滿。結果,座無虛席,多個團隊積極參與討論,活動結束後,他們紛紛表示深受啟發,積極想在拯救南非野生動植物上發揮所長。這些討論促使與會者邁向一段共同的旅程。如今,兩年已經過去,他們建立了一個專門打擊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的小組,在日常工作之外,還熱心參與保護國家遺產的各項活動。 重要提示: 永遠不要擔心人們不感興趣——結果可能出乎意料,很多人都願意貢獻一己之力,只是不知如何行動而已。 不要把目光侷限在金融犯罪等常見嫌疑人或交易監控團隊身上。涉足不深者往往可以窺木見林,帶來全新的視角。 展開旅程前要取得高階管理層的支持。 審查產品和服務 從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的角度審查產品和服務,儘量「從雞蛋裡挑骨頭」。受野生動植物販賣活動性質的影響,許多非法活動都是與合法商業活動混雜在一起的。例如,表面看起來似乎是與普通客戶進行的合法交易,但實際上可能是一次混雜交易,您的產品被利用,充當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價值鏈中的一環。 這些交易也不一定都與金融行業有關。這些犯罪分子已經開始利用航運業實體進行跨國轉移,例如貨運和快遞公司、通關代理人和航運公司。培訓員工,提升他們發現可疑活動的能力。例如,如果發現有客戶將巧克力(以妨礙機場行李掃描的錫箔紙包裹)運送到一個以販賣非法野生動植物而惡名昭著的國家或地區,則應提高警覺,尤其如果這種巧克力是該國家或地區超市的常見之物,則更要留意。 人們一般認為金融和運輸業需要挺身而出。但其實很多其他行業也會被捲入其中,間接助長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組織的犯罪火苗,如賭場、律師和專業顧問。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犯罪分子可能會利用電信公司,進行相互通訊,或利用行動支付功能轉移資金。 因此,所有公司都應思考:「在偷獵、中途販售、運輸、轉運和付款的一連串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供應鏈中,犯罪分子可能會以何種方式利用我的產品或服務?」如有可能,務必採取措施,避免犯罪分子有機可乘,或至少及時發現端倪。 重要提示: 至於如何審查產品和服務,有大量公開的研究成果可供參考。 —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ATF) 於...
A Three-pronged Approach to Fighting Crypto Fraud

加密貨幣已從一個小眾概念演變成為主流概念。(如果一個話題在英文版抖音 TikTok 上開始流行,說明這已經成為熱門話題了!)如今,全球已有超過 19,000 種加密貨幣1—這個數字還在持續增長。比特幣、以太坊、狗狗幣是最知名的三種加密貨幣,但在這個價值據稱超過 3 兆美元的市場裡,它們只不過是冰山一角罷了2。 犯罪分子也是加密貨幣的擁戴者,利用加密貨幣進行非法勾當。要應對這一情況,主管機關、執法機關 (LE) 和金融機構 (FI) 必須齊心協力,打擊相關犯罪。 不義之財 2021 年,加密貨幣犯罪規模達 140 億美元,創下歷史新高,比前一年幾乎翻了一倍,2022 年預計將繼續攀升3 。2 月,美國司法部宣布逮捕有史以來最大加密貨幣盜竊案之一——45 億美元比特幣洗錢陰謀的案犯 4。 非法利用加密貨幣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資金跨境流動性: 加密貨幣具有點對點的特徵,使持有者可非常輕鬆地於不同國家或地區之間轉移大筆資金,而政府卻無力阻止和攔截,因為任何網路參與者都不可能在其他兩個錢包之間建立閘門去核准或拒絕轉帳。但事實證明,在中國等國家,使用加密貨幣轉移資金很難,因為這些國家的政策要求把資金留在國內,但這些政策是由貨幣交易所、銀行等傳統的金融機構來執行。 勒索軟體: 根據美國財政部統計,2021 年上半年,美國的勒索軟體受害者向駭客支付了 5.9 億美元的贖金,超過 2020 年全年數額5。受害者主要採用比特幣支付。美國財政部還發現,全球超過 52 億美元的比特幣付款很可能與勒索軟體有關 6。 洗錢: 加密貨幣因其易用性和匿名性而成為一種廣受歡迎的洗錢工具。清洗非法所得的過程分為三個步驟:處置、多層化和整合 / 提取。 第一步是處置,將非法資金納入合法金融系統。接著,利用不同的帳戶攪亂這筆資金,增加有關當局追蹤資金來源的難度,這就是第二步「多層化」。在此階段,加密貨幣有機會大顯身手。洗錢者無需祈禱離岸銀行檢查不要太認真,而是可以利用加密貨幣「分層」非法資金7。實際上,這會形成一個黑盒子,掩蓋資金的入口和最終目的地,這就是第三步「整合 / 提取」。 立法工作仍在迎頭趕上 如今,加密貨幣基本上仍不受監管,目前的監管制度也是東拼西湊。美國貨幣監理署、美國國稅局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都發布了加密貨幣監管聲明,但其聲明均未超出各自管轄範圍。2022 年...
Increased focus on Human Trafficking Calls for More Public-private Collaboration

如今,人們對私營機構在打擊人口販賣所發揮的作用產生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在流離失所者和弱勢勞動力的敏感話題中,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和新冠疫情越發提高人口販賣問題的重要性。1 這些因素加上公眾對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 (ESG) 問題(如對基於社會責任的投資)的興趣日益濃厚,突顯出人們越來越清楚打擊人口販賣的工作。2 投資者想瞭解,企業是否藉由盡職調查確保供應鏈和勞動力斷絕人口販賣活動。3 此外,美國的執法重點和民事訴訟趨勢已顯示在影響私營公司的領域中,人口販賣問題更受重視了。4 本文旨在初步探討人口販賣法律與政策及其在私營機構的重疊情況,同時強調:公私合作打擊人口販賣如今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重要。取締對人的剝削行為,確保最佳商業作法以保護企業,這些目標既可以惠及所有人,也並不互斥。 人口販賣的定義與美國人口販賣法 人口販賣指對人進行剝削,強制其進行勞動、服務或賣淫的行為。 全世界約有 2,500 萬人是人口販賣活動的受害者,非法所得估計達 1,500 億美元6 美國司法部展開的打擊人口販賣執法和起訴工作主要出於美國國會於 2000 年頒布的《人口販賣被害人保護法》(TVPA) 之授權。7 在 TVPA 中,從事人口販賣或協助人口販賣均構成刑事犯罪。2000 年以來,《保護人口販運被害人重新授權法》(TVPRA) 對包括強迫勞動和性販賣法規在內的 TVPA 進行了多次修訂和增補。8 除販運者外,任何人因涉及人口販賣或強迫勞動的「商業活動」獲得經濟利益或收取任何有價物,若其明知為犯罪活動或輕率漠視犯罪活動,就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9 2003 年,美國國會增加了一項民事訴訟理由,允許人口販賣受害者在聯邦法院起訴販賣者,要求後者賠償金錢損失10 2008 年,TVPRA 再授權擴大了潛在人口販賣民事責任人的範圍。11 目前,要向聯邦法院發起民事訴訟,原告提起告訴的對象必須是參與涉及人口販賣的不道德商業活動而獲取經濟補償或任何有價物的犯罪實施者或知情受益人。12 民事訴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多位原告已根據 TVPRA 提起了 450 多樁民事訴訟。 13...
Ponzi Scheme: A Never-ending Global Battle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受經濟狀況不確定性的影響,各種騙局層出不窮。多年以來,經濟困難人士一直都是大大小小騙局的受害者。當今的全球經濟中氾濫著多樣化的詐欺和金融犯罪。其中一種就是龐氏騙局。龐氏騙局源自 Charles Ponzi,他在 1920 年使用了一種稱為「信任詐騙」(confidence trick) 的騙術。他向投資者保證,購買某外國郵政息票後,其投資會在 90 天內翻倍。開始時,投資似乎很成功,因為最初的一批「投資者」的確在期限內拿到了 Ponzi 所承諾的報酬。後來,「投資者」大量跟進,紛紛將資金投入 Ponzi 的「賺錢計劃」,他的負債隨之呈指數級增長。讓每個人的資金翻倍使他的債務大幅增長,因為他欠的錢越來越多。雖然對 Ponzi 來說,只要投資者不立即要求撤資,這並不重要。然而,當他破產的消息傳出時,所有「投資者」都驚慌失措,紛紛要求撤資。結果,他根本無力一次償還所有債務。對投資者來說,這是一個深刻的教訓,永遠不要隨波逐流,盲目投資。時至今日,這個 100 年前的騙局仍繼續對人們的生活產生不利影響。 為什麼不斷有人成為龐氏騙局的受害者? 數十年以來,龐氏騙局飽受詬病,卻屢禁不止。問題仍然存在:為什麼不斷有人成為這類騙術的受害者?簡單來說,就是每個人都想輕鬆賺錢。人們總想找捷徑,但貪婪並非是人們淪為受害者的唯一原因。龐氏騙局以投資為偽裝,許多人都認為這是很好的投資機會。這類騙局利用金融系統,從不知情的投資者那裡詐騙數百萬甚至數十億美元。開始時,騙子會向「投資者」承諾高報酬率,讓他們看到這項投資有利可圖,並以此吸引新的「投資者」。然後,騙子會利用新「投資者」的錢付款給早期「投資者」,如此循環往復。龐氏騙局需要有新的資金源源不斷地流入,因為它無法透過銷售產品或服務來賺錢。無論是騙子公司還是投資都不會帶來真正的利潤——資金只是經過了重新分配,騙子卻聲稱投資可獲得可觀的回報。只要不斷有新的投資者加入,就會看似一切順利。因此,該騙局最終會因無增量投資者而崩塌。 世界歷史上備受矚目的龐氏騙局 過去十年,為欺騙投資者,龐氏騙局犯罪分子設計了更加複雜的騙局。納斯達克前董事長Bernie Madoff 經營了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龐氏騙局,價值約 648 億美元。據說在 Bernie Madoff 之後,最惡名昭著的是 Allen Stanford,他因操縱一場規模達 80 億美元的龐氏騙局而被定罪。他們共同剝削了成千上萬個投資他們的個人和企業。儘管 Madoff 和 Stanford 謀劃了美國和世界歷史上最大的兩場龐氏騙局,但他們並不是第一個利用無辜投資者的人。最近曝光並引起世界關注的此類龐氏騙局只是冰山一角。龐氏騙局,無論是從一開始就設計為騙局,還是經過多年合法運作後變成騙局,無疑嚴重影響了全球眾多無辜投資者的生活。 龐氏騙局的紅旗警訊 龐氏騙局都有幾個共同特點。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紅旗警訊。 個人投資者需要注意的紅旗警訊: 高收益必定伴隨著高風險。應謹慎看待承諾高回報率或「保證」回報的投資機會。 投資價值往往會隨時間而波動。不受市場狀況影響的定期正報酬是值得懷疑的。 騙子通常會向投資者承諾高報酬率,藉此打消他們撤資的念頭。 騙子會向投資者施壓,要求他們快速做決定,並可能建議不要將投資事宜告訴親友。 騙子會採用技術術語,投資者在要求查看必要文件或檔案資料時會遭遇阻礙。 此類騙局的商業模式非常複雜,一般人根本無法搞懂如何為投資者帶來報酬。...
• Sustainability: Converging AML and ESG

在企業界,有關永續性的討論持續發酵,防制洗錢 (AML) 專業人士務必從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 (ESG) 目標的角度,重新評估日常責任;唯有如此,專業人士才能與時並進,追求進一步發展。 「在失敗的社會裡,企業不可能取得成功。」——保羅·波爾曼 儘管已有許多人以多種方式闡述將永續性思維融入業務的重要性,但沒人能像Unilever前執行長Paul Polman表述得那樣言簡意賅。他說:「在失敗的社會裡,企業不可能取得成功1 。」寥寥數語,一針見血,這句話含括了企業的社會責任與股東責任,是企業必須採取永續發展的理由。而在過去,有人會認為社會責任與股東責任未必能始終和諧一致。此外,Polman還就永續性問題撰寫大量文章,亦曾在多次演講中談及這一話題;他使永續性的概念在行業中有了更廣泛的意義,包括他論及的不平等、種族間緊張關係等概念。最後,當然也是本文最重要的論點之一:Polman認為,缺乏領導是阻礙有效實施永續工作的主要因素之一。有鑑於此,他呼籲企業領導——即使缺乏政府引領,也應敢於擔當、積極作為。2 永續發展問題千頭萬緒,尋求解決方案更是如此,需要社會各界的積極貢獻。本文將探討並闡釋防制洗錢專業人士對此付出的必要性,因為防制洗錢工作本身就具有永續性。 什麼是 ESG? 首先,「永續性」一詞的定義對本次討論至關重要。雖然其定義會略有不同,但根據本文內容,「永續性」指在滿足自己需求的同時「……不損害後代滿足需求的能力3 。」而 ESG 有時雖可與「永續性」互換使用,但其重點在於建立一套架構,確保在三大方面取得切實成效,杜絕危及子孫後代利益之事。 通常,ESG 涉及的各個領域可劃分如下: E(環境): 能源效率、溫室氣體排放、碳排放、森林和水生物保護、化學品使用等。 S(社會責任):考慮因素包括員工流動率、勞工權利、員工待遇、給付員工有尊嚴的薪資、國家或地區 / 公司尊重人權的情況、性別多元化、勞工健康與安全、公司對社會的影響等。 G(公司治理):貪污、公司管理、公司董事會成員和領導、訴訟風險、風險管理、歷史衝突以及公司處理和解決這些問題的能力等。研究顯示,健全的環境與社會標準源於良好的治理結構,因而公司治理至關重要。4 永續性能夠衡量嗎? 從 ESG 角度評估永續性甚至衡量其進度,其實踐做法在不斷發展。然而,迄今為止,這方面的主要指導方針一直都是聯合國 2015 年通過的 17 個永續發展目標(SDG)。5 聯合國 2000 年通過,而在 2015 年結束實施的 8 個千禧年發展目標,是 SDG 的基礎。6 這 17 個永續發展目標被推崇為所有人謀取更美好、更永續發展未來的藍圖。這些目標涉及的議題頗為廣泛,包括貧困、不平等、氣候變遷、環境退化、和平、正義等(見圖 1)7...
DeFi Compliance: A Galaxy Not Far Away

加密貨幣作為以網際網路般速度的去中心化、無需許可、跨境移轉價值工具,其強大的力量和光明的前景,將建立起更民主、更完善的金融體系。去中心化金融繼承了加密貨幣的前景,並有所發展,意圖建立一條完整的鏈上華爾街——一個數位金融服務行業。然而,對於完全去中心化的生態系統,應該如何展開法規遵循建設工作呢? 實際上主要有兩個問題。首先,去中心化金融專案是否需要建立防制洗錢法規遵循制度體系?其次,已經受監管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傳統金融機構等實體如何才能安全地參與去中心化金融? 去中心化金融這個說法不禁讓人想起《星際大戰》中的形象,多個獨立行星紛紛建立脫離帝國的金融服務體系。本文將前往並不遙遠的新世界,尋找答案。 何為去中心化金融? 在去中心化金融語境下,用戶通常用智慧合約進行交易。正如 IBM 的解釋,「智慧合約不過是儲存在區塊鏈上的程式,在滿足預設條件時運行。它們通常用於自動執行協議,使所有參與者都能即刻確定結果,無需任何中間人的參與,也不存在時間損失。它們還可以對工作流程進行自動化,在滿足條件時觸發下一個動作1。」 在智慧合約中,用戶根據編入應用程式的一組規則直接相互交流。因此,如果滿足條件 A(如拖欠貸款),則條件 B 生效(如借方抵押物被轉給貸方)。這些智慧合約是去中心化的應用程序 (DApp),用途多樣,包括無抵押貸款、遊戲、博弈等。去中心化金融只是去中心化應用程式的一個使用案例,把金融服務帶入了加密貨幣領域。 在去中心化金融情境下,用戶可以享有大多數銀行服務,如賺取利息、購買保險、交易衍生品、交易資產、借款、貸款等,但無需經過相關手續,也不需要第三方的參與。與加密貨幣一樣,去中心化金融具有全球化、點對點(指直接在兩個人之間進行交易,不通過中心化系統)、匿名、開放給所有人的特點。 去中心化金融專案或協議建立軟體程式,用於提供金融服務。專案早期,許多去中心化金融協議具有其他加密貨幣企業業務——行銷、業務開發、工程師、資料科學家、投資人和律師——的特徵,在架構上經過特別設計,最終由一群用戶管理,這些用戶的管理權則源於持有去中心化金融專案的代幣。 其工作原理到底是什麼?就像傳統金融一樣,去中心化金融服務需要流動性。但在去中心化金融中,流動性不是來自機構,而是由用戶建立流動性資金池,即鎖定在智慧合約中的群眾外包加密貨幣或代幣池,智慧合約則為去中心化交易所 (DEX) 的資產交易提供便利。許多去中心化金融平臺採用自動造市商 (AMM) 制度,允許通過流動性資金池進行數位資產的自動和無許可交易。 去中心化金融專案是否受監管? 出於防制洗錢法規遵循目的,是否需要監管去中心化金融專案?答案是有可能。在美國,美國財政部麾下金融犯罪稽查局負責實施《銀行保密法》2,這是美國的主要防制洗錢法。該法要求,所有貨幣服務業(提供匯款轉帳服務或從事資金轉帳業務的個人或實體,如「貨幣服務供應商」)實施和維持現代版的風險為本防制洗錢制度體系。在 2019 年的一份指南中,金融犯罪稽查局明確表示,許多加密貨幣企業都是貨幣服務企業。根據美國聯邦當局的定義,以任何方式接受貨幣、資金或其他「貨幣替代價值」並將其從一人轉至另一人或地點的人都屬「貨幣服務供應商」3。根據金融犯罪稽查局的說法,虛擬貨幣「具有與貨幣等值的價值,或充當真實貨幣的替代品4。」因貨幣服務供應商是貨幣服務業的一種,所以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經紀人、保管人、ATM 和大量其他實體建立防制洗錢法規遵循制度體系。此等要求包括在金融犯罪稽查局登記造冊、維持書面政策和程序、提交可疑活動報告、利用區塊鏈情報解決方案監控交易、篩查錢包、降低詐騙和金融犯罪風險等。 美國的問題是去中心化金融專案是否屬貨幣服務業,並因此需要實施風險為本的防制洗錢法規遵循控管。儘管金融犯罪稽查局和全球主管機關迄今對去中心化金融大多保持沉默,但在 2021 年 10 月的指南中可以找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ATF) 的聲音。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是由 39 個成員國組成的工作組織,是防制洗錢和打擊資助恐怖活動工作標準的制訂機構。聯合國「全球反洗錢計劃」 5最近發布指導意見,首次提出要解決去中心化金融領域的監管複雜性問題。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使用「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VASP) 來形容加密貨幣企業,如被金融犯罪稽查局當作貨幣服務業進行監管的那些企業。工作組織解釋,部分去中心化金融專案有可能是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因而負有法規遵循責任。具體來說,指南解釋智慧合約或軟體程式不是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然而,有的去中心化金融專案只是使用了「去中心化金融」或「去中心化」的名稱,實際上是中心化的。因此,可以像其他加密貨幣企業一樣對這些專案進行監管。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開發了一個功能性的「所有者 / 營運者」測試,用於確定去中心化金融專案是否是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該測試認為,可以將「維持控制或影響的……創建者、所有者和營運商」視為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即使專案表面上看起來具有去中心化的特徵6。根據新的「所有者 / 營運者」測試,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認為,控制跡象包括對專案施加控制或與用戶保持持續關係。 專業人士需要問自己,其專案是否符合以下「所有者 / 營運者」測試問題的描述。 「是否有個人或實體表現出對資產或服務協議本身的控制權? 是否有個人或實體「在您與客戶之間有業務關係,即使是透過智慧合約履行的關係?」 是否有個人或實體從提供給客戶的服務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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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服務中,手機銀行走在客戶互動的尖端,隨之而來的金融服務數位化和行動化速度只能以飛速形容。正如 L.J. Harkin 和 D. Kuss 在 2021 年發表的研究論文《「智慧手機是我本人的延伸」:對智慧手機使用影響的整體定性研究》 1中所探討的那樣,「結果顯示,智慧手機與用戶的生活相互交織,形成了『自我的延伸』。」 此外,一項代表美國銀行家協會進行的調查注意到,「消費者目前使用行動應用程式進行銀行業務的頻率高於其他任何方法。」 2新冠疫情期間,在數位管道的使用頻率上,行動應用程式的使用率從 33% 增至 44%,線上網站則從 24% 增至 26%。另一方面,分行服務則從 21% 降至 10%3。可以肯定地說,這兩種模式相互作用,很可能會鞏固並增加未來行動銀行的使用。 不斷變化的金融服務領域 在防制洗錢工作和風險管理方面,金融服務行業主要運用工作流程自動化和其他方式,突破目前防制洗錢法規遵循、了解您的客戶 (KYC) 開戶和更新、交易監控和篩查等領域間的孤島運作模式,提高效率。Jim Marous 在其發表於《The Financial Brand》上的一篇文章中指出,2021 年「有 6 成接受調查的機構表示,數位化轉型工作僅得到部分落實,不到 5 成表示相關工作已初見成效。」4 這篇文章列出 2022 年的六大趨勢,以下三個趨勢似乎對防制洗錢風險管理轉型的影響最為直接: 資料和人工智慧將協助組織區分「贏家」和「輸家」。 重點將轉向行動優先客戶。 後臺流程將引入資料和人工智慧技術進行徹底改造。5 防制洗錢風險管理轉型 兩個截然不同但相互關聯的典範轉變推動行動技術領域轉型。一是將智慧手機視為自我的延伸理念。二是全球疫情對人際關係和人際互動的影響。透過智慧裝置隨時連線正是目前社會的運作方式。 與商業活動和社交活動相比,防制洗錢風險管理必須同步快速轉型。Marous 在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