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來十年的四大制裁策略
2010 年代美國經濟和貿易制裁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動盪與不確定性。從 2014 年對全球性俄羅斯企業集團的「新」產業制裁,到 2016 年俗稱「伊朗核協議」的《聯合全面行動計劃》(JCPOA),再到 2018 年美國將世界第二大鋁生產商列入特別指定國民 (SDN) 名單,以及美國於同年單方面退出《聯合全面行動計劃》,制裁法規遵循專員 (SCP) 所面臨的局勢可謂困難重重。2020 年初,美國和伊朗之間的緊張關係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美國暗殺伊朗少將兼伊朗精銳準軍事部隊負責人,隨後又針對更多伊朗產業發佈新的二級制裁措施,延續其高度施壓行動。因此,未來十年內經濟和貿易制裁仍將是重要的外交政策「工具」。以下策略有助於制裁法規遵循專員適應不斷變化的制裁環境。 評估常規監管期望和「市場慣例」 2019 年,美國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 (OFAC) 創下十年來的最高紀錄:達成 26 項和解,總金額約 13 億美元。 1第二高記錄則在 2014 年,價值約為 12 億美元,包括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國巴黎銀行和解案,幾乎占總和解金額的 80%,可見 OFAC 的制裁執法力度已有顯著提升。 此外,打擊非金融行業公司違反制裁規定的執法行動也有所增加。 2制裁執法行動通常集中於銀行故意刪除電匯支付中的敏感資訊,導致其美國通匯銀行違反美國制裁規定。 因此,制裁法規遵循專員必須及時瞭解監管部門對未來制裁控制措施的期望,以及從此類執法行動中推斷出的可接受產業規範或市場慣例,並據此調整法規遵循制度體系與相關報告。自 2017 年9 月起,OFAC 開始詳細闡述其執法行動的具體風險重點、此類風險的管理實務,並為明確指出制裁法規遵循專員的相關學習重點。2019 年 5 月,OFAC 發佈了《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法規遵循承諾架構》3 ,闡釋制裁法規遵循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及當評估制裁違規行為時和解決導致和解的調查時,應如何考慮這些因素。制裁法規遵循專員應據此權衡調整其所屬機構的法規遵循制度體系。 我們回顧一下 201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