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監管機構的誕生:艾格蒙聯盟

Birth of a Global Watchdog: The Egmont Group

1995 年 6 月 9 日,布魯塞爾艾格蒙 - 艾倫貝格宮內的氣氛充滿了緊張和期待,與涼爽的天氣形成鮮明對比,比利時金融情報機構、金融情報處理中心的成員們正耐心等待著一班火車,車上載著來自 24 個國家和 8 個國際機構的 100 名代表。他們剛剛結束在海牙召開的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全體會議,準備踏上未知領域的探險之旅。1

有一件事確定無疑:「資訊揭露接收機構」或「金融資訊機構」之間的跨境合作不能盲目進行下去。2 多家金融情報機構瞭解,機構共享資訊可使全球執法機關受益,同時強化打擊洗錢的共同努力。為此,需要團結一致的組織。3

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即將創造歷史。

缺乏凝聚力

艾格蒙聯盟不僅是個重要里程碑,還是國際防制洗錢成果在六年間不斷發展的結果,最早可追溯至 1988 年《維也納公約》。這項公約由聯合國發起,旨在解決販毒問題,呼籲建立機制,為洗錢調查領域的合作提供便利。

1990 年初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發布《40 項建議》後,這種想法獲得進一步的推行動力。4 其中,第 24 項建議敦促各國考慮設立國家中央機構的「可行性和實用性」,以供金融機構報告超過特定金額的國內和國際交易。5

90 年代初,金融情報機構開始陸續出現,特別是在歐洲,有關實施歐盟在 1990 年防制洗錢指令的首份執委會報告,提到需要建立此類機構。6

然而,對金融情報機構的建立缺乏明確指導,催生出形式和運作方式各異的眾多機構。善意和合作備忘錄往往是這些機構間的跨國合作基礎,但國際法律和機構的差異性經常阻礙有效溝通。7

Stanley E. Morris 是時任美國金融犯罪稽查局主任,他意識到本身機構與其他金融情報機構的成功取決於各機構間的協同作用。金融犯罪稽查局需要盟友,Morris 找到了志同道合的夥伴——一個國土面積與馬里蘭州面積相同的國家。

尋找盟友

上世紀 80 年代末、90 年代初,Morris 擔任白宮毒品問題辦公室副主任,瞭解到毒品鬥爭中的一種有效方法:凍結犯罪組織的犯罪所得。Morris 回憶道:「當時毒品供應增加、價格下跌,吸毒現象毫無減少跡象。因此,我一度思考,如果無法阻斷供應或吸毒,如何才能有效打擊……那就是追查犯罪所得。」8

美國政府內部,贊同他的人員並不多。1994 年,Morris 成為金融犯罪稽查局第二任主任,通過了更嚴格的防制洗錢法,但是重重阻礙使得該機構無法充分發揮作為金融情報機構的作用。 9

「作為一名官員,我知道,金融犯罪稽查局永遠無法獲得『重量級』機構的關注度和資金支持……無論是金融監管機構還是眾多聯邦執法機關。」10

國界和當時的通訊條件限制,也是獲取跨國金融活動情報的障礙。Morris 知道,金融犯罪稽查局需要的是盟友。「那麼,我們可以在哪裡找到這些盟友呢?最佳選擇是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和歐洲理事會防制洗錢工作組的外圍相關單位。」

Morris 作為美國代表團團長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會議期間,在荷蘭的一次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全體會議上結識了比利時代表團團長、金融情報處理中心主任 Jean Spreutels 博士。「我知道他過去一直積極設立國家禁毒執法機構,我認為我們選擇的是同一路線,即從截獲毒品轉向截獲毒品非法所得。」11

1994 年 7 月 8 日,兩家金融情報機構簽署合作備忘錄,這項協議至今仍然有效。Spreutels 在艾格蒙聯盟十周年演講中回憶道:「1994 年 7 月的談判清楚地展現了機構之間建立合作關係所面臨的困難——儘管我們擁有共同的使命,但法律差異經常阻礙對話。我們已經克服這個障礙。不過,我們是否應該嘗試為所有 [防制洗錢] 機構建立一個論壇,以擴大合作基礎?」12

非正式會議

Morris 幾乎在整個 80 年代都是擔任美國司法部法警局局長,他瞭解到,非正式聯繫是與潛在合作夥伴溝通的最有效方式。他回憶稱:「有機會在國際刑警組織大會期間與全球警察局長一起參加會議,交換聯繫方式,因此能更輕鬆、自由、快速地交流資訊。我和 Jean 合作籌辦首次艾格蒙聯盟會議時,我就在尋找類似機會。」13

由於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會議召開地點臨近比利時首都,Spreutels 決定在布魯塞爾舉辦這次聚會。他有充分權力召開國際會議,不會驚動比利時外交部。始建於 16 世紀的艾格蒙 - 艾倫貝格宮被選為會議場地。14

該論壇的兩項主要目標是加強全球合作,以及找出資訊交流的難題和解決方案。這也有助於確保金融情報機構間的一致性,同時推動新興機構發展。15

金融情報處理中心副主任 Boudewijn Verhelst 回憶道:「我們幾乎不認識與會者,只知道他們的工作是我們認為類似的職能。」16

1995 年 6 月 9 日,下列金融情報機構的代表在布魯塞爾會面:澳洲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摩納哥 Service d'Information et de Contrôle sur les Circuits Financiers (SICCFIN)、奧地利金融情報機構 (A-FIU)、西班牙 Servicio Ejecutivo de la Comisión de Prevención del Blanqueo de Capitales e Infracciones Monetarias (SEPBLAC)、比利時金融情報處理中心 (CTIF-CFI)、英國重大有組織犯罪調查署 (SOCA)、美國金融犯罪稽查局 (FinCEN)、斯洛維尼亞反洗錢辦公室 (OMLP)、盧森堡 Cellule de Renseignement Financier (CRF)、瑞典 Finanspolisen Rikskriminalpolisen (FIPO)、荷蘭金融情報機構 (FIU-NL)、法國非法金融網絡情報處理和行動機構 (TRACFIN) 以及挪威金融情報機構 (ØKOKRIM)。還有一些尚未設立金融情報機構的國家也參加了會議,包括加拿大、捷克、芬蘭、德國、希臘、冰島、意大利、日本、紐西蘭、葡萄牙和瑞士。17

雖然許多人支持非正式論壇的想法,但部分與會者未被說服。許多人指出國際刑警組織已經設有資訊交流管道,認為該聯盟不過是「另一種代辦事務的旅行社」。一名與會者甚至對於在執法機關內設立行政機構的概念表示震驚。18

為了吸引代表參會,金融犯罪稽查局提出了激勵措施。Morris 回憶說:「舊機構大樓內往往擺滿老式大型主機,充斥大量磁碟與維護人員。因此我提議,為有需求的機構建立一套安全通信系統,獨立於當時大多數政府運籌帷幄的主機世界。當然,這為金融情報機構提供了一些特殊優勢,我相信這有助於推動各國制定必要法律法規、支持防制洗錢倡議。」19

會議成果

會議取得圓滿成功,許多金融情報機構對繼續召開非正式會議表現出了興趣和熱情。

會議的關鍵成果在於成立了三個工作小組,負責研究、分析和技術支持等,即:法律工作組、技術工作組和分析工具 / 培訓工作組。20

這些工作小組,尤其是法律工作小組,在防制洗錢領域變得非常重要。工作小組在向成員分發問卷並分析回答後,草擬出了金融情報機構的首個正式國際定義,並在 1996 年會議期間獲得聯盟批准。由於恐怖主義的演進,該定義在 2004 年進行了修訂。21

聯盟的早期工作後來被聯合國採納,將金融情報機構定義納入聯合國《巴勒莫公約》。22

艾格蒙聯盟的首次會議也使其成員受益。回顧金融犯罪稽查局建立的通信系統,Morris 認為,正是這個系統,他們才有底氣向美國其他機構「炫耀」。他說:「如果你在斯洛維尼亞或巴拿馬有個案件,並且需要快速獲取資訊……金融犯罪稽查局可以提供此類資訊,而且交換的資訊往往不受銀行保密規定或其他保護規定的約束。在關注度、法律和資金的官僚競爭中,艾格蒙聯盟可以充當金融犯罪稽查局的實用工具。我認為其他金融情報機構也能充分利用這個工具。」23

改革的演進

隨著會議繼續召開,艾格蒙聯盟逐漸發展成為防制洗錢領域最具影響力的組織之一。

該組織的工作和全球金融情報機構的擴張,在 1998 年聯合國大會關於毒品問題的第 20 屆特別會議上有所展現。該會議認同,「只有透過國際合作和建立如同艾格蒙聯盟類似的雙邊和多邊資訊網絡」,才能在防制洗錢搏鬥中取得勝利。24

Morris 回憶道:「不到 10 年,鮮為人知的新穎想法就已成為國際標準。如果沒有艾格蒙聯盟,這就不可能發生。」25

多年來,工作小組不斷擴大,金融情報處理中心和金融犯罪稽查局商定在 2002 年成立協調機構艾格蒙委員會。工作小組根據組織使命,繼續發展、合作和分享專業知識。26 目前共有六個工作小組。

2007 年,《艾格蒙聯盟章程》在百慕達簽署,協會由非正式狀態轉變為擁有章程基礎和永久秘書處的結構化組織。27

組織成員數量也呈指數級增長,目前包括世界各地的 171 個金融情報機構。 金融情報機構的不斷增長也歸功於該組織多年來的辛勤工作。28 金融情報機構的不斷增長也歸功於該組織多年來的辛勤工作。

不設首腦但團結一致

回顧為聯盟尋找合適名稱的艱難過程,Morris 想起了 Spreutels 的一則有趣軼事。在 1995 年會議後,Morris 認為他提出的名稱「艾格蒙聯盟」,除了表明首次會議場地,幾乎不具任何重要意義。 29

他說:「Jean 和我從不妄自尊大,他的眼神總是露出調皮的神情和不俗的幽默。所以,Jean 不同意我的說法。他說,Stan,『艾格蒙聯盟』是個完美的名稱。艾格蒙公爵作為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的眼中釘,最終被國王斬首。完美。Jean 說,艾格蒙聯盟也沒有頭兒。它只有朝著共同目標邁進的同事。」30

Stefano Siggia,CAMS,Pideeco 資深顧問,比利時, stefano@pideeco.be,

  1.  “Annual Report June 2009–July 2010”(2009 年 6 月 – 2010 年 7 月年度報告),艾格蒙聯盟,第 2 頁,2010 年。
  2. 同上。
  3. “Annual Report 2014–2015”(2014–2015 年年度報告),艾格蒙聯盟,第 4 頁,2015 年, https://egmontgroup.org/wp-content/uploads/2021/09/Egmont_Group_Annual_Report_2014-2015.pdf
  4.  “Annual Report June 2009–July 2010”(2009 年 6 月 – 2010 年 7 月年度報告),艾格蒙聯盟,第 5 頁,2010 年。
  5. “The Forty Recommendations of the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關於防制洗錢的 40 項建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1990 年, https://www.fatf-gafi.org/content/dam/fatf-gafi/recommendations/FATF%20Recommendations%201990.pdf
  6. Valsamis Mitsilegas,“New Forms of Transnational Policing: The Emergence of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 i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Challenges for Human Rights Part 2”(跨國警務新形式:歐盟金融情報機構的出現與人權挑戰第 2 部分),《洗錢控制雜誌》,第 3 卷第 3 期,第 250 頁,2000 年 1 月 1 日。
  7. JF Thony,“Processing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Money Laundering Matters: The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處理洗錢案件中的金融資訊:金融情報機構),《歐洲犯罪、刑法和刑事司法期刊》 4 ,第 264-279 頁,1996 年。
  8. 2023 年 7 月 20 日 Stanley E. Morris 個人專訪。
  9. 同上。
  10. 同上。
  11. 同上。
  12. Annual Report 2014–2015”(2014–2015 年年度報告),艾格蒙聯盟,第 5 頁,2015 年,https://egmontgroup.org/wp-content/uploads/2021/09/Egmont_Group_Annual_Report_2014-2015.pdf
  13. 2023 年 7 月 25 日 Stanley E. Morris 個人專訪。
  14. 2023 年 7 月 20 日 Stanley E. Morris 個人專訪。
  15. “Annual Report 2014–2015”(2014–2015 年年度報告),艾格蒙聯盟,第 4 頁,2015 年,https://egmontgroup.org/wp-content/uploads/2021/09/Egmont_Group_Annual_Report_2014-2015.pdf
  16. “Annual Report June 2009–July 2010”(2009 年 6 月 – 2010 年 7 月年度報告),艾格蒙聯盟,第 2 頁,2010 年。
  17. 同上,第 5 頁。
  18. 同上,第 2 頁。
  19. 2023 年 7 月 20 日 Stanley E. Morris 個人專訪。
  20. “Annual Report 2014–2015”(2014–2015 年年度報告),艾格蒙聯盟,第 5 頁,2015 年, https://egmontgroup.org/wp-content/uploads/2021/09/Egmont_Group_Annual_Report_2014-2015.pdf
  21. Wouter H. Muller 等,Anti-money Laundering: International Law and Practice”(防制洗錢:國際法與實踐),Wiley 出版社,第 7-8 頁,2007 年。
  22. Paul Allan Schott,Reference Guide to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mbat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活動參考指引),世界銀行出版社,第 VII-3 頁,2006 年。
  23. 2023 年 7 月 20 日 Stanley E. Morris 個人專訪。
  24. Valsamis Mitsilegas,“New Forms of Transnational Policing: The Emergence of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 i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Challenges for Human Rights Part 1”(跨國警務新形式:歐盟金融情報機構的出現與人權挑戰第 1 部分),《洗錢控制雜誌》,第 3 卷第 2 期,第 157 頁,1999 年 4 月 1 日。
  25. 2023 年 7 月 20 日 Stanley E. Morris 個人專訪。
  26. “Annual Report June 2009–July 2010”(2009 年 6 月 – 2010 年 7 月年度報告),艾格蒙聯盟,第 5 頁,2010 年。
  27. “Annual Report 2014–2015”(2014–2015 年年度報告),艾格蒙聯盟,第 7 頁,2015 年, https://egmontgroup.org/wp-content/uploads/2021/09/Egmont_Group_Annual_Report_2014-2015.pdf
  28. About the Egmont Group”(關於艾格蒙聯盟),艾格蒙聯盟, https://egmontgroup.org/about/
  29. 2023 年 7 月 20 日 Stanley E. Morris 個人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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